老师,我们是物业公司,找了四个临时工干绿化,费用干完就给工人结了,工人也没给我们开发票,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做费用,但是汇算是不是就要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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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1/20 21:40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做费用必须要有对应的应付账款,而且这类费用必须有财务凭证,才能反映在会计账上,而聘用临时工干绿化这件事情,由于工人没有开发票,也无法证明该费用的发生,因此,就无法反映该费用在会计账上,从而,也就不能计入费用了。
此外,如果将该费用计入费用,会使得企业的利润受到影响,因此,不论是对于一般企业,还是设立税务汇算清缴的企业,都应该把这类费用归入利润表中,而不能按照费用来报销。因此,费用干完就给工人结了,工人也没有给企业开发票,这种情况,是不能做费用的,也不会对税务汇算产生影响。
此外,在做会计凭证时,还要注意是否有重要报销发票,或者重要的发票,以及费用的数量计算是否准确等问题,以便保证会计凭证的准确性,避免出现漏报或者重报的情况。
2023 01/20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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