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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材料商是我供应商,客户是我服务的装修客户,在收客户中期款的时候因为供应商的原因少收我装修客户的2万中期款。少收的这2万其中一万是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赔款给我1万,还有1万是我自己承担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9:45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装修公司和材料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材料商的原因,造成装修公司少收客户的2万中期款,其中1万是材料商承担,另一个1万是装修公司自行承担的。首先,装修公司与客户应解释这一情况,说明材料商的原因导致了中期款的缺款。客户应理解并接受装修公司的说明。其次,装修公司需要推迟从客户支付余款的时间,从而减轻客户的经济压力,并及时解决材料商所承担的1万赔款。最后,装修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以便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维护自身的公司声誉,及时解决客户的纠纷,保护双方的利益。拓展知识:装修公司应充分利用风控管理手段,在装修过程中及时识别和了解客户的信用历史、履行能力及合规状况等,以防止类似赔款纠纷再次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利益。
2023 01/20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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