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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本月销售甲类卷烟800箱,取得不含销售额2000万元:(2)本企业厂庆活动使用自产甲类卷烟25箱,对外销售不含税价每箱3万元。(3)发往某县A企业烟叶一批,委托其加工烟丝,烟叶成本30万元,支付加工费10万元(不含增值税),A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得到税务机关认证;(4)卷烟厂将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本月将收回的烟丝全部直接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150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1)A企业加工烟丝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卷烟厂5月应当缴纳的消费税(不包括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8:56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1) A企业加工烟丝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消费税金额=烟叶成本30万元×30%消费税税率=9万元; (2) 卷烟厂5月应当缴纳的消费税(不包括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 消费税金额=(800×3万元+25×3万元)×56%消费税税率+800×150元固定税额=238万元; 以上计算的消费税税额为A企业加工烟丝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卷烟厂5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包括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拓展知识:消费税是指对非劳动收入对象所取得的货物及服务收取税收的一种政府收入,是一种具有消费行为的税项。随着消费形态的多样化和消费结构的变化,消费税的税率也在不断变化,以满足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2023 01/20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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