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增量留抵如果退过一次后,还可以继续从退完的第二个月开始重新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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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3:55
是的,增值税增量留抵如果退过一次后,可以继续从退完的第二个月开始重新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增值税留抵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7〕45号)规定,纳税人正常适用增值税增值税留抵政策后,若纳税人申请一次抵减金额超过本期应缴税款金额,税务机关可以准予一次性抵减;若纳税人抵减金额要求持续准予抵减的,则自第二个月起,税务机关可以按月抵减金额,直至抵减结束或被收回。因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如果退过一次后,可以继续从退完的第二个月开始重新算。
拓展知识:增值税留抵政策是我国当前抵税政策之一,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形成且不可分割的增值税,办理了上期税款缴纳后,可以部分或全部申请抵扣本期个人所得税或营业税。通过有效利用增值税增值税留抵政策,企业可以减轻财务负担,提高财务效率,为企业发展创造更良好的环境。
2023 01/2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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