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能做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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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3:30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可以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被任命为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不过管理人名册以出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准,只有登记在名册上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才可以被任命为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准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破产清算、清算评估等工作。
此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参与破产企业的重组,协助破产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进行重整计划、流动投资发行、债务重组实施等,并在法定的监管机构的监管下对限制性投资的合法性、投资策略的可行性、融资担保的有效性等进行审查,以确保重组顺利进行。
拓展知识:破产案件中管理人担任的是一项重要的责任,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破产案件,依法保障借款人的权益,以确保其最大的经济救助,力求让案件及时准确的审理,保证清算效率提高,可以真正解决破产案件中的纠纷,达到正义公正的最终目的。
2023 01/2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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