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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某年8月20日与B公司订立一份经营租赁吊车(非主营业务)合同,租金金额总计600000元(不含税),租期6个月,合同开始日预付租金50%,另外50%的租金待合同到期后再结清。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收到租金时开具,增值税率13%要求:试做出甲公司收到预付的租金和增值税、每月末确认租金收入和租赁期满收到租金余款和增值税的会计分录。血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1:54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甲公司收到预付的租金和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预付租赁款(银行600000×50%) 应收租赁款 30000 增值税进项税额 4000 银行 34000 ②每月末确认租金收入和租赁期满收到租金余款和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应收租赁款 50000 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0 银行 53500 拓展知识:租赁业务是指出租方向投资租赁方出租有形资产,衡勘租赁方作为租赁投资的报酬,支付该资产的租金,租赁投资资本的分布,租赁费用和租金等经济合同。租赁会计处理是指由租赁企业出租有形资产,按照合同约定,由租赁企业分期支付租金,直至期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从而实现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或折旧费用的收入与支出会计处理。
2023 01/2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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