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本市联华机械公司销售下列产品:A产品150台,单价6000元,价款900000元,增值税税额117000元;B产品200台,单价4000元,价款800000元,增值税税额104000元。价税合计1921000元。货已发出,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收讫。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1:06
企业向本市联华机械公司销售A产品150台,单价6000元,价款900000元,增值税税额117000元;B产品200台,单价4000元,价款800000元,增值税税额104000元。该笔交易共有价款1700万元,增值税221万元,价税合计1921万元。交易经过完整的正常程序,企业已经将货物发出,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收讫。类似此类交易,正常货物、服务的销售,销售商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增值税,并定期申报,以配合国家的税收政策,实现公平公正。拓展知识:根据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但存在着部分特殊税率,如服务提供者,为6%,某些很少用到的特殊商品,如节能类型,为3%等。
2023 01/20 11:1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