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1日从乙企业购入钢材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钢材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发票等结算单证已收到,货款尚未通过银行支付。另用现金支付运杂费3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编制甲公司5月1日购入材料时的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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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20 10:29
甲公司5月1日购入材料时的分录如下:
应付账款 100000 元
应付税金 13000 元
材料 100000 元
运杂费 3000 元
从经济上来看,购买材料的发票价款为100000+13000=113000元,其中100000元即是采购材料所需的财务成本,再加上13000元的增值税。而现金支付的运杂费3000元则另外单列记账。
拓展知识:
增值税是指纳税人在活动中,从物品、劳务中获得经济利益,将此经济利益形态转化后,需要向税务机关交纳的税款,是一种收益性税收。
2023 01/20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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