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在8月份开了一张5万的增值税进项,我司在8月份已经进项抵扣申报纳税了,现在要4万红冲,我司作为购买方应该怎么操作?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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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1/20 09:59
购买方在处理增值税进项抵扣问题时,应首先查验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确定发票中的金额是否与销售方提供的金额一致。
如果发票的金额与销售方提供的金额一致,购买方需要准备增值税进项红字发票通知单,内容包括发票号码、红字发票金额及原因。购买方需要将通知单上传至税务部门,申请核销原发票。在核销完成后,购买方可以拿到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交给销售方,以致销售方的增值税注册金额减少。最后,购买方需要将红字发票保存好,以便税务部门查询。
以上就是处理购买方需要4万红冲增值税进项的一般做法,企业在处理增值税进项红字发票时,还要注意对应税收筹划等技巧。
2023 01/2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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