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1.客户去年的专票未抵扣,今年想退部分货,票不拿回来,像这种情况是我们销售方直接开红字,还是购买方选择未抵扣开红字呢?2.他们开具红字的话,是不是需要给到我们红字填开信息表加盖发票专用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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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1/20 08:52
答:针对老师所提出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发生的销售、退货及折让交易,一般应开具正常发票,红字发票只能用于以下情况:(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机关规定,即以折让价格开具发票;(2)改变发票内容或形式;(3)购货方未抵扣专用发票;(4)发生退货交易时。
所以,对老师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如果客户去年的专票未抵扣,今年想退部分货,票不拿回来,那么购买方应该选择未抵扣开红字发票。
第二个问题,他们开具红字发票时,是否需要给到我们红字填开信息表加盖发票专用章呢?答案是: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红字发票须附填开信息表及销售方盖章,方可成为合法有效的税务凭证。
此外,在发票使用中,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税收征收管理法规,以确保发票的合法及有效性。
2023 01/20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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