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0日,甲公司以62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2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2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另支付手续费6万元,增值税0.36万元,5月30日,甲公司收到现金股利20万元。2019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3.2元,2019年12月31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3.05元。2020年5月2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0.20元,5月21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至6月30日,甲公司仍持有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每股市价为3.6元。2020年12月3日以630万元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手续费6万元,增值税0.36万元。假定甲公司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对外提供财务报告。(1)编制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2)计算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累计损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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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18 20:07
(1)
5月10日:
应收股利:20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620万元
现金:596万元
(2)
累计损益=630万元-620万元-6万元-0.36万元+20万元+0.20万元=34万元
2023 01/1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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