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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支机构是今年二季度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总机构备案表中就地缴纳有效期从2023年起,那今年我分支机构的季度预缴所得税该如何申报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1/17 14:22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分支机构于本季度末前按其上年度平均月营业收入的15%缴纳季度个人所得税(若无上年度相关记录,可采用按其它季度的收入预br>缴)。因此,今年我分支机构的季度预缴所得税应当按其它季度的该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的15%申报。 所得税的预缴,是指企业按年度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逐月按月缴纳所得税,而不是将一整年的所得税缴纳一次。预缴税款以每季度为单位,企业应在每个季度末前,按上一季度实际纳税额的25%进行预缴。 拓展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从2021年1月1日起,地方税务机关组织营业所得税预缴报告检查,对于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全面深度检查,督促其做好营业所得税预缴报告填报。
2023 01/1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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