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9 月 1 日销售 A 商品 5000 件并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每件商品售价为 200 元(不含增值税),A 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
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客户 10%的商业折扣。商品已发出,款项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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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3 01/16 20:22
甲公司在 2021 年 9 月 1 日销售 A 商品 5000 件,商品售价为 200 元(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税率 13% 。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客户 10%的商业折扣,因此,实际收取客户的款项为:售价 200 元 x 5000 件 x (1-10%) = 9000 万元,税额 = 售价 200 元 x 5000 件 x 13% = 130000元。由于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需要支付的总额是 10 万元 + 13 万元 = 23 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未收到。
拓展知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相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的,比小规模纳税人多了一些税务管理义务,如开具发票、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记账凭证等,但税负更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需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而小规模纳税人需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个税、消费税等。
2023 01/16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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