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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给乙公司发函我公司急需笔记本电脑200台,如贵司有货,请于两日内书面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派业务员前往验货并购买,乙公司两日内通知甲公司有货,但甲公司答复不需要了,一公司认为甲公司违约,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1/16 16:12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乙公司因书面通知收到甲公司急需笔记本电脑200台,于两日内履行中介协议,验货大买。但遗憾的是,甲公司无须理会乙公司通知,拒绝购买行为,由此触发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当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此情况下,甲公司应照着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补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买方拒不使用货物而造成卖方货差损失,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否则买方将会承担民事责任。 拓展知识:合同违约是指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与约定的目的不一致的情况,这种行为便构成合同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等。
2023 01/16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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