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卖一套房子100万,施工单位为B;其员工为C,此房子B单位作为工抵房,从地产公司购入;然后又打算卖给个人C;请问如何操作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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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15 21:45
步骤一:地产公司将房子以100万的价格售出给B单位,同时为B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步骤二:C员工根据B单位的要求,填写《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将抵押财产抵押给B单位;
步骤三:B单位审批通过后,将《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交给地产公司,地产公司提交被抵押财产的所有权登记,向C员工办理被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步骤四:地产公司将变更登记后的所有权登记证书和B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凭证转交给C员工,C员工将其凭证转交给B单位,B单位向C员工支付购买价款,从而完成房子的销售。
以上是操作流程,以上操作符合法定程序,但是如果遇到房屋有集体所有权,地产公司需要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变更登记指令,由该相关部门来办理被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从而完成该项买卖操作。
拓展知识:
1、在涉及到登记的买卖操作,一定要确保与有权登记机关的合法程序;
2、根据房屋的所有权形式,可能需要办理一些手续,如取得所有权的变更指令、房屋的转让等;
3、以上操作应完整记录,并备份原始电子凭证和相应的登记证明,以防任何纠纷。
2023 01/1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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