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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月14日,利华公司销售给/西安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台秤40台,单价1500元,贷款共计60000元,增值税率百分之十七。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到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15 20:37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笔交易涉及利华公司向西安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的台秤交易,共计数量 40 台,单价 1500 元,共计 60000 元,增值税率为百分之十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出,款项尚未收到。 购货方在支付货款之前,必须先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但也可以允许购货方在向销货方支付货款前提出申请,暂时不支付增值税,但在支付货款后,购货方应该支付增值税,增值税由购货方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额计算,并且向财政机关申报,并由财政机关确认计算的税款。 通常来说,消费者在付款之前需要向销售商支付增值税,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销售商可以允许消费者暂时不用交税,但消费者在付款之后,需要支付增值税,增值税会由消费者按照计算好的税率和税额向财政机关申报,由财政机关正式确认计算的税款。
2023 01/15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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