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计提当月工资,金额是应发工资数吗?怎么写分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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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15 12:56
计提当月工资的分录应该写作:
借:应付职工薪酬(费用科目) xxx
贷:应交税费(费用科目) xxx
金额应为应发工资数-税金数。在当月应付工资(应发工资数)超出计算所得税的限额时,应缴纳税金,因此需要计提当月的应交税金(税金数)。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是为了将该月应付给员工的薪酬支出处理为一笔未发生的费用,以防止未收到发放领取的���金被计入费用,所以应付职工薪酬为负值。
除了计提当月应付职工薪酬外,还要根据有关规定,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抵减其可能领取的薪酬。在此过程中,应缴纳的税款将被记入费用科目的借方,而应交税费科目的贷方则记录税款金额。
总之,计提当月工资的分录应该写作:
借:应付职工薪酬(费用科目) xxx
贷:应交税费(费用科目) xxx
拓展知识:计提当月工资时,有两个重要方面需要注意,一是应发工资,考虑到该月发放的工资金额以及员工应纳税款金额;二是应付税款,即计提税款金额。计提当月工资,应注意按照与《会计准则》相关税款收入和支出相应的科目进行分录和计提,防止误报税款数额,避免税务查账。
2023 01/15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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