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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耗用其中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用于生产免税产品,当月因管理不善将上月购物的一批原材料损毁,该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万元,且已在上月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当月进料加工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00万元,上期期末留底税额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出口货物税率为13%,退税率为10%。当期应退税额怎么算,可以列出过程吗?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14 11:55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过程如下: 1、根据当期进项税额发票内容计算当期进项税额:应税进口料件100万元×13%=13万元; 2、根据上期期末留底税额,计算当期购买本期消耗原材料的税额:50万元×13%=6.5万元; 3、根据当期销售额计算销售税额: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13%=26万元,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400万元×13%=52万元; 4、根据出口货物税率计算出口货物退税额:400万元×13%×10% =52万元; 5、当期应退税额=13万元+6.5万元+26万元-52万元=0元。 拓展知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有效的税务凭证,用于确认增值税征收对象买卖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并且可以用于确定税款计算和纳税申报以及税收减免等。因此,办税实体在购进原材料时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使用该票据确认税收计算及纳税申报的相关事宜。
2023 01/14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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