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向瑞士进口商B出口一批货物,价值50万美元,采用D/P30天付款结算方式,出口商在发货后取得所有的货运单据,随即持全套单据以及代收行的资料前往当地的托收银行C办理托收,C将单据寄交进口地的代收行D,代收行D将单据提示给进口商B要求承兑。三天后,A要求托收行C向其融资,其抵押品为提单等代表货物控制权的凭证。出口地银行认为有代表货物控制权的提单在手上,就同意将款项融资给出口商A。但是30天后,托收行发现代收行D早已将单据放给进口商B,而此时出口商已经不知所踪。于是托收行要求进口地的代收行承担擅自放单的责任,但是代收行指出根据本地惯例,一向将D/P远期视为D/A。最终托收行C遭受了巨大损失。请问:D/P远期业务在实务中可能存在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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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13 08:27
D/P远期业务是外贸中一种常见的贸易结算方式,它是指出口商发货给进口商,进口商收到货物并付款,出口商方才收到款项的结算方式。
D/P远期业务存在以下风险:
1. 出口商的信用风险:因为出口商的付款要等到进口商收到货物后,进口商付款才能获得,如果出口商的信用不高,则有可能进口商无法付款;
2. 托收银行的风险:当出口商申请托收融资时,托收银行必须通过单据,查验出口商是否有货物控制权,如果单据出现瑕疵而不能查验,托收银行可能因此而遭受巨大损失;
3. 代收行风险:代收行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程序处理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的付款事宜,若违反协议而擅自放单,则代收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 政策风险:国际贸易政策变化频繁,由于出口商在划货前完成付款,国家有可能出台新政策,留给了出口商潜在的风险;
5. 运输风险:由于国际货运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比如暴风雨、水灾等,货物在发运期间可能遭受损失,由此给出口商带来一定的风险。
拓展知识:D/P远期业务涉及的参与者一般包括:出口商、进口商、受托银行、代收银行等,其中受托银行和代收银行的职能主要是审查交易的证据材料,以确定货物是否已被进口方收货并确认支付出口商的款项,在交易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2023 01/13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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