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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公司给我方开具的电子发票,没有我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有必要通知对方红冲这张发票吗吗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13 01:41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是的,在开具发票时,对方公司没有填写我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是一种违规行为。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应该通知对方公司进行红冲。红冲就是在原发票上作废,经过红冲处理后,发票作废,发票的原始数据不再有效,变成新的发票。红冲也可以指更改原发票的单价、数量等信息,但金额不变。 对于对方公司开出的电子发票,如果没有我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影响到发票的有效性,就应该通知对方公司进行红冲。据《2015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销售收入核算及发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税收当事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发票发生单位应在发票上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对于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不能参与相关的税收往来,是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 此外,在进行发票红冲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首先要准备发票报送打印程序,验证发票信息和内容;其次要核对应税款数、原发票号和内容,确保红冲后的发票明确,以保证报税正确;最后,需要保持原发票,以便以后查询与验证。
2023 01/13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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