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发票已开,因我公司没有全部供货,所以,又重拟了一份合同,补充合同,说之前我方已经向客户方开具全额发票310000,目前客户方向我方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金额40000(没有供货的).而我方应该向客户方开具相应红字发票。想问一下,什么叫红字发票通知单?而我方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是不是直接开具总额40000元负数发票就可以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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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5 | 提问时间:2022 05/21 08:25
你好!你们开的是专票吗?
2022 05/21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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