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原值是300,计税基数400,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是20,请问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为什么时应纳税所得额加上(400-300-20/25%)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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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12 20:17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通常使用发生额法进行计算,即按照当期发生的金额进行计算,所以上述情境中应纳税所得额就是(400-300-20/25%)。400是当期原值,300是固定资产期初原值,20是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而这20只是反映了当期发生的金额,所以应该将其加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25%是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税率,与该税率一起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拓展知识:
发生额法是税收结转的一种方法,是指把期初结转的费用,本期发生的费用和期末结转的费用分别计入期初、本期及期末结转的费用中,然后再按这三项费用发生额的比重进行计提,将费用比例分摊到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中。
2023 01/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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