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2月,甲企业计划购入一栋写字楼用于对外出租。3月1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写字楼购买日起将该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为期5年。4月2日,甲企业实际购入写字楼,支付价款1200万元,与公允价值为相同金融。不考虑相关税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2020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320万元。(3)2025年3月1日,租期结束,向外出售,收到价款14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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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12 20:04
2020年2月,甲企业采取公允价值模式,计划购入一栋写字楼用于对外出租。3月1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署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写字楼购买日起将该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为期5年。4月2日,甲企业实际购入写字楼,支付价款120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同金融。2020年12月31日,将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计为1320万元。2025年3月1日,租期结束,向外出售,收到价款1400万元,其间折旧费用为80万元(1800-1400)。甲企业在经营租赁期间折旧费用占比5%);折旧费用/ 1200 = 5%。拓展知识:公允价值模式是一种常用的会计计量模式,它适用于用于计量各类非流动资产,如固定资产、商誉、商品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此模式将资产计价单位的金额和风险折算成可比较的现值,得出的结果反映了发生此次投资所获取现值。
2023 01/1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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