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从农民手中购进小麦用于加工糕点,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5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万元。本月销售糕点等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假定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该厂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2.70
B.1.95
C.1.68
D.2.01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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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12 10:30
答案为A.2.70万元。
计算过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即销项税额=20万÷(1+0.13)×0.13=2.604万元
进项税额=进货发票金额÷(1+税率)×税率
即进项税额=(5万+1万)÷(1+0.13)×0.13=0.934万元
应纳税额=2.604-0.934=1.670万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是当期经济新增长的重要利润来源,在流动资金的调配上起到中间性作用,因此被认为是收入和支出平衡的重要税种。主要涉及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购销活动,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从事货物及劳务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济活动单位。
2023 01/12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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