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下公司累计的利润有100多万,股东变更专管员要求进行利润分配,但是我们老板不想分配,一个是现金紧张,另一个要交的个税比较多,以前年度我们没有计提盈余公积,那现在我们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跟任意盈余公积,计提之后的金额再进行分配是不是就可以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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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1/11 11:16
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以减轻股东的有形收益,从而降低分配后个人所得税的税额。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主要区别之一在于,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法定计提的,而任意盈余公积是在有充裕财力的情况下,分配股东利益时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可以减轻股东的有形收益,从而降低分配后个人所得税的税额。具体来说,公司可以在经过会计分析,即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的情况下,先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分配后再结合实际情况计提任意盈余公积,若此方式有利于税务节省,也可以考虑直接进行任意盈余公积的计提。此外,实行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是在有充裕财力的情况下,为保护公司自身利益而进行的,具体是否应该计提,相关公司应仔细分析其财务状况,并对收入和利润的来源以及分配去向作出全面的调查,最终的结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3 01/1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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