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1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22年3月31日,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的预计负债为1000万元。2×22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作出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6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不考虑其他因素,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导致甲公司2×21年度未分配利润增加( )万元。
A、360
B、400
C、270
D、30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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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1/11 09:43
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导致甲公司2×21年度未分配利润增加来看,答案为A.360万元。具体推导如下:
甲公司年度期初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00万元,诉讼确认为1000万元,法院判决赔偿乙公司600万元,因此,甲公司未分配利润增加,即1000-600=400万元。2×21年4月1日起,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增加,未分配利润减少,由此可知,甲公司2×21年度未分配利润增加为400-25%*400=300万元。
拓展知识: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税法规定的某些收入以低于增值税税率征税,增值税税率较低,或者抵消增值税的一部分或全部,纳税人可以在后续一定时期,把差异的税款冲抵未来的增值税收入,这种政策形式称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23 01/1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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