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你好,老师,如果我与对应收账款,对账确认函我方要先盖章的吗,还是直接可发出,有没什么要求的?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1/10 20:36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你好!对账确认函的发出要求是盖章的。因为对账确认函是当事双方在结算前确认彼此账户资金状态的文件,签署此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要求盖有各自单位公章。如果是电子版,其签署方式为双方在电子面板上签署电子签名,即可成为有效的电子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有的单位也会先以传真方式发出对账确认函,再由对方收到后,再以原件方式发回来,由客户方单位盖章确认。拓展知识:对账确认函的盖章是当事双方间约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起到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作用。以保障彼此的权益,使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被有效监督和约束。
2023 01/10 20:49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