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先购进电脑设备固定资产一批,未支付货款,但提前取得专票,我司已抵扣,本月与对方协商未付货款进行以下处理:1、退回原先购进部分设备冲减货款,对方已开具我司已抵扣的红字发票。2、将我司从他处购入其他闲置的电脑设备、投影仪等设备移交给供应商进行抵款。 问:以上两种方式我司分别如何做账?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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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10 17:33
① 退回原先购进部分设备冲减货款,即将先前购进的设备再次出售给对方,则需要在“购入设备”科目下做一条借款,同时在“业务收入”科目下做一条贷款,发票需要在“增值税进项票据”科目下销号。
② 将我司从他处购入其他闲置的电脑设备、投影仪等设备移交给供应商进行抵款,需要在“购入设备”科目下做一条贷款,同时在“应付账款”科目下做一条借款,发票需要在“增值税进项票据”科目下抵扣。
拓展知识:此外,在做此类抵消的会计处理时,还要注意:在发动科目下增加一条“其他业务收入/成本”的借贷,以记录移交设备的价值,以确保财务账目的完整性。
2023 01/10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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