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残值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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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1/07 21:59
固定资产残值率是指固定资产最终清理时其过去经营获得的经济效益剩余部分与原值的比例。该残值率的缩写是CDP(Capital Depreciation Percentag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残值率应该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和状况进行确定,有的资产的使用寿命比较长,残值率就应该长,而较短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就应该较低。
国家税务总局拟定的最新固定资产残值率,根据会计法第六十六条实施,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分别设定一定残值率;二类是按照特殊使用寿命资产规定一定残值率。
第一类固定资产残值率是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1-4年、4-8年、8-15年、15-20年、20年以上残值率依次为20%、35%、45%、60%、100%。
第二类固定资产残值率是按照特殊使用寿命资产规定,根据资产的不同使用状况,设定的残值率分别是汽车、印刷设备、办公设备、医疗设备、仪器仪表、体育用品等20%、50%、40%、40%、50%、25%。
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计算不仅可以解决会计人员在会计记账的困惑,而且也能为企业提供一个可靠的参考基础,能够帮助企业更为合理地评估资产的价值,从而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资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拓展知识:使用寿命残值是指企业在计提折旧中,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而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经营获得的经济效益,该残值属于原值减去折旧总额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残值=原值-折旧总额。
2023 01/07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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