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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持有对方50%以上的股权,为什么实质上是B为购买方,A为被购买方
84784972 | 提问时间:2022 12/28 07:45
薛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尊敬的学员您好!这里并不是互相持有,是从原来b的控股股东处取得的50%以上的股权。比如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C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A公司想取得对B公司的控制权(目的可能是想借B公司上市融资等或想向B公司的经营领域进军),这样A公司就向B公司的原股东发行自己的普通股(超过50%),以此作为对价,取得从C公司处取得B公司80%的股权,这样,表面上看,是A公司合并了B公司,但从实质上看,C公司取得对A公司的控制权,同时C公司还通过A公司,依然间接控制着B公司,这样一来,A公司自己反而成了被购买方,所以称为反向购买
2022 12/28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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