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1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销售商品收人9000万元,提供修理劳务收人500万元,出租包装物收人60万元,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25万元。
(2) 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1380万元,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18万元,合理的会议费8万元,直接向某敬老院捐赠6万元,上缴集团公司管理费10万元。
(3)由于管理不善被盗库存商品一批,经税务机关审核,该批存货的成本为4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2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12万元,责任人赔偿2万元。
(4)上年度尚未扣除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50万元。
(5)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合计3130.8万元。
已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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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2 12/13 21:36
你好,具体问题是什么
2022 12/13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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