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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安达房屋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9%。公司以招拍挂方式取得一块土地,拟建商品楼两栋(甲座、乙座)以及锅炉房等配套设施,其建筑面积为:甲座10000平方米、乙座15000平方米、锅炉房等配套设施200平方米。开发过程中发生如下业务:(1)以银行存款支付土地出让金10000000元、拆迁安置补偿费13000000元。(2)以银行存款支付地质勘查、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程费1060000元(含增值税60000元)、基础设施费3270000元(含增值税270000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土地开发完成,结转土地开发成本。(3)将商品楼甲座及锅炉房等配套设施发包给第一建筑公司,甲座合同价款10900000元(含增值税900000元),开工后,以银行存款预付工程款共计6540000元。(4)锅炉房等配套设施完工,结算应付工程款545000元(含增值税45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受益面积(甲座10000平方米、乙座15000平方米)结转配套设施费。会计分录和计算过程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2/13 08:44
冉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你好,学员,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开发成本1000000+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0000+270000 贷银行存款
2022 12/13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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