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预收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不是发出货物的时候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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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52 | 提问时间:2022 12/12 23:05
同学,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022 12/12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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