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股东向公司借款,如果年末不归还要认为视同分红交20%个税,这个有什么依据啊?谢谢
84785031 | 提问时间:2022 12/10 17:49
王超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2 12/10 17:50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