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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举例: 商品原价100元,921好物节活动期间,商家品牌促销88折,平台发放优惠券满50减10元,订单应付金额78元。消费者使用微信支付,享受支付补贴0.5元,消费者实付金额77.5元。 平台设定的技术服务费率5%,商家设定的达人推广服务费率20% 以上无需单独考虑运费,增值税和所得税。 问题: 1、请计算商家的商品销售收入;平台技术服务费金额;达人推广服务费金额;商家结算金额(即商家最终获得的款项);并思考商家是否有其他性质的收入。 2、作为商家、平台、达人不同身份,从账务核算、税务处理、发票管理等方面阐述关注点及判断过程,并列出完整分录及入账时点。 提示:平台优惠券可以从多角度理解,可以认定为是平台给用户的补贴;也可以认定为是平台给商家的补贴;也可以从税务角度有更多的思考和建议。
84785028 | 提问时间:2022 12/10 13:14
羽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这种题目不用看消费者实际付多少,而是看在除了平台收取商家的费用外,公司收到多少钱。比如本题;1.销售收入88,平台技术服务费88*5%=4.4元,商家结算金额=88*(1-5%-20%)=66;2.分析思路:平台优惠券可以从多角度理解,可以认定为是平台给用户的补贴;也可以认定为是平台给商家的补贴---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企业最终因为这笔销售取得的补贴,也就是与销售相关,需要产生纳税义务
2022 12/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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