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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6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销售一批机器,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10 000元,税额为1300元,另开出一张普通发票,收取包装费113元。 (2)销售2批同一规格、质量的货物,每批各1000件,不含增值税销售价分别为每件200元、180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农产品,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价款40 000元。 (4)将自产的一批新产品100件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的职工。该产品尚未投放市场,没有同类销售价格,每件成本500元,假定成本利润率为10%。 (5)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本期支付了50%的货款。 (6)采用以物易物的销售模式,用产品换设备,双方均开出专用发票,金额为200 000元,税率13%。 (7)以旧换新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实收价款(含税)共50 000元,旧货折价(含税)6 500元。
84785010 | 提问时间:2022 12/08 15:53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业务1销项税额的计算是1300 113/1.13*13%=1313 业务2销项税额的计算是 1000*(200 180)*13%=49400 业务3可以抵扣进项税额40000*9%=3600 业务4销项税额的计算是0100*500*(1 10%)*13%=7150 业务5普票不可以抵扣 业务6销项税等于进账税额抵20000*13%=2600 业务7销项税额的计算56500/1.13*13%=6500 业务8销项税额的计算是 1000*400*95%*13%=49400
2022 12/0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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