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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2019年发现2018年实际资产损失200万元未在税前扣除,假如2018年已纳企业所得税80万元,会计上未做处理 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2018年实际资产损失200万元未在税前扣除”相当于2018年多缴纳企业所得税=200×15%=30(万元),则这30万元可以在2019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追补确认年度是2019年么?
84785015 | 提问时间:2022 11/29 16:28
夕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请稍等稍等
2022 11/2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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