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因生意投资,需要资金250万元。于是向关羽借款10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50万元的跑车抵押给关羽,双方于2021年2月10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刘备又向张飞借款100万元,又一次将该跑车抵押,双方于2021年2月20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也未办理抵押登记。后刘备又将该跑车质押给诸葛亮,向诸葛亮借款50万。最终刘备到期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发生纠纷。(1)刘备两次抵押跑车的效力分别是?为什么?(2)刘备的债务应该如何清偿?(以跑车最终拍卖了150万为前提,写出三位债权人获得清偿的顺序及每位债权人可以获得清偿的具体数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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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1/22 14:58
你好,学员,稍等一下的
2022 11/2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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