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化妆品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化工材料A,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00元,税款13000元。
(2)外购化工材料B,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000元,税款26000元。
(3)将A、B材料验收后交运输公司运送到乙化妆品制造厂(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成香水精(属于高档化妆品),支付运输公司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000元、税额270元。
(4)乙公司从小规模企业购入辅料,取得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税额150元,乙公司收取甲厂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000元、税额1040元。
(5)甲化妆品厂收回香水精后将70%投入生产,进一步加工成香水(属于高档化妆品),并分装出厂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600000元。支付销售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0元、税额540元。
要求:计算甲、乙企业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91 | 提问时间:2022 11/19 18:57
同学你好
题目正在解答 ,请稍等
2022 11/19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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