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还将2008年购入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机器出售(未放弃减税),取得含税收入200000元。,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可以放弃减税权),老机器不是按照百分之5的比例简易征收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4999 | 提问时间:2022 11/17 20:05
不动产简易计税5%
动产3%
2022 11/17 20:0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