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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山东白云卷烟有限公司(简称“白云卷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为91410150258325261N,主要生产销售白云牌卷烟。白云牌卷烟平均售价为80元/条(不含增值税)。2019年5月,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移 送烟叶一批委托某县城加工厂加工烟丝12吨,烟叶成本20万元,该加工厂提供辅料,加工后直接发给白云卷烟公司,共收取辅料及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白云卷烟公司(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售价)白云卷烟公司收到加工厂的消费税代收代缴税款凭证,凭证上注明的消费税为12万元((20+8)+ (1-30%)x30%)。白云卷烟公司生产车间本月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60%用于继续生产白云牌卷烟。 (2)外购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万元、增值税5.2万元, 本月生产领用其中的80%用于生产白云牌卷烟。 (3)向当地某烟草
84785004 | 提问时间:2022 11/14 10:16
冉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你好,学员,题目不完整的
2022 11/1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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