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有限责任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为13%,2020年5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日,向大光公司购进A材料5吨,货款为2100元,注明税额为273元,价税尚未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2)3日,向建业公司购进B材料10吨,货款为12000元,注明税额为1560元,价税以银行存
款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3)5日,向大同公司购进A、B材料各4吨,货款各4000元,注明税额为104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中的8000元,其余款项暂欠,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4)8日,以银行存款3413元偿还前欠大光公司和大同公司的款项。
(5)1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从大同公司购买的A、B材料的外地运杂费690元,运费按照
购进材料的重量进行分摊。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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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0 | 提问时间:2022 11/09 09:03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2 11/09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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