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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老师,我们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分公司,工程刚开始的几个月是由总公司接手的,开方商前期的预付工程款都是付到总公司对公账户上的。现在我们在项目所在地新注册了一家分公司,总公司之前收到的工程款,是不是得退还给开发商,然后再由开发商重新转到分公司的对公账户上呢? 分公司是清包,采用简易计税。以后发票都是由分公司直接开给开发商。
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2 11/08 10:57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就是你要看一下这个合同是和哪边签的,如果说合同和分公司签的,那么就应该是分公司开票,分公司收款。
2022 11/0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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