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零的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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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7 | 提问时间:2017 07/01 17:29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部分产品采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其中有一个产品出口退税率为零,视同内销简易征收3%,如出口RMB金额为275410.19,应纳税额是否为=275410.19/(13%)*3%=8021.66,此税金的科目是应该计入成本吗?是否为:借:主营业务成本:8021.66,贷:应交税费8021.66.还是:借:主营业务收入:8021.66,应交税费8021.66.
2017 07/01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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