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与情境:
晶都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份发生下列增值税相关业务;
(1)从小规模生产企业购进商品两批,取得其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分别为600000元、200000元;商场超市从某农场购进新鲜水果,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45600元;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0000元,增值税23400元,支付运输费9500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45 | 提问时间:2022 11/05 15:04
你好,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600000元*3%+45600元*9%+23400元+9500元/1.09*9%
2022 11/0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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