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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例3-15】某企业外购原材料,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200 万元、增值税 26 万元,运输途中发生损失 5%,经查实属于非正常损失。向农民收购一批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 40 万元;另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 5 万元(不含税),购进后将其中的 6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 要求: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2 11/03 21:29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6 万*(1—5%)+(40万*9%+5万*9%)*(1—60%)
2022 11/03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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