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甲材料计划单价为每千克20元。该企业2021年4月份有关资料如下:1、“原材料”账户期初余额3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贷方余额1700元;“材料采购”账户月初余额80000元,属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4040千克。2、4月4日,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到货,验收入库。3、4月21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8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60000元,增值税额为20800元:运杂费1000元,增值税为90元。已开出转账支票,材料尚未到达。4、4月26日,从A公司购入的材料到货,验收时发现短缺40千克,原因待查。5、4月27日,经查从A公司购入的材料短缺40千克被运输单位丢失,由运输单位赔偿,款项尚未收到。6、4月30日,汇总本月发出材料共计7000千克,全部用于生产。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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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0/28 07:41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2 10/28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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