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日,购入甲材料2 02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2 320元。增值税税额为5 171.2元,销售方代垫运杂费2 680元(不考虑增值税),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2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20日,销售甲材料100千克,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0元,材料已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3)25日,本月生产产品耗用甲材料3 000千克,生产车间一般耗用甲材料100千克。
(4)31日,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发出甲材料成本。 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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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64 | 提问时间:2022 10/27 19:42
您好
请问是需要写分录吗
2022 10/27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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