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初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余额为0,2019年6月发生下列购销业务:
(1) 6月8日,零售A型热水器300台,每台3000元,商场派人负责安装,每台收取安装费200元。
(2) 6月10日,采取有奖销售方式销售电视机100台,每台2800元,共送出石英表50只,每只200元。
(3) 6月15日,收取客户购买20台A型热水器的预付款40000元,均已开具普通发票,每台3000元,因供货商的原因当期未能向客户交货。
(4) 6月1日,购进B型热水器10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0元双方正在协商以商业汇票方式进行结算。
(5) 6月3日,购进电视机15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0元,但商场因资金周转困难只支付了70%的货款,余款在下月初支付;因质量原因,退回某电视机厂上期购进电视机2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2000元,并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发票。
计算当月应缴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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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6 | 提问时间:2022 10/16 21:34
你好同学
1销项=(300*3000+300*200)/1.13*0.13
2销项=(2800*100+200*50)/1.13*0.13
3销项=40000/1.13*0.13
4进项=200000*0.13
5进项=300000*0.13-20*2000*0.13
当月应缴增值税=销项-进项
2022 10/17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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