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某居民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出租房屋收入100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3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4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20万元。(1)确定2021年度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计算纳税调增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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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2 10/15 12:09
同学你好
一、业务招待费的60%=40×60%=24(万元),最高扣除限额=2100×0.5%=10.5(万元),可以税前扣除10.5万元。纳税调增29.5
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100×15%=315(万元),实际发生额320(万元),可以税前扣除315万元。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10+300=310(万元),纳税调增10
三、合计纳税调增39.5
2022 10/1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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